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鹤壁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销号意见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管不严。河南省虽然开展了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力度不够、推动效果不佳,尽管上级部门多次督导,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仍然多发。督察组抽查31家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有5家弄虚作假或数据严重失真
二、整改措施
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数据严重失真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对故意篡改在线监测数据中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查,共有5名涉嫌犯罪人员,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1人,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2人,移送审查起诉1人,终止侦查1人,目前涉案人员均已进入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2)涉及鹤壁市企业于2023年7月25日,对新脱硫塔废气监控点现场端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完成改造,使用数采仪自动监控数据采集和传输,并实现设备工作参数和运行状态同步上传国发平台。(3)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内统一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设备249套,通过视频监管平台、手机APP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测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严防恶意干扰结果、篡改数据等行为。(4)按照《鹤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每季度对鹤壁市辖区内现有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5)印发《关于建立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的通知》,会同运维单位创建运维调度群,2024年12月以来,每月在群内发表1—2个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强化知识宣传和警示震慑,杜绝监测数据造假违法行为发生。(6)2024年3月以来,每月对涉及鹤壁市企业开展1次现场检查。2024年7月—9月,聘请专业团队对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问题。每季度对企业进行技术性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实质性的技术服务。印发《鹤壁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违法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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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