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鹤壁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五批)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3:35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鹤壁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五批)
    截止2018年11月17日20:00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鹤壁市环境信访件25件,现将第4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D201811170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山城区石林镇施古道村附近有两家陶瓷厂:新中原陶瓷厂、富得陶瓷厂,厂子来之前村里地下井水很清澈,来了之后井水被污染了,很浑浊。 山城区  群众反映的“山城区石林镇施古道村附近有两家陶瓷厂:新中原陶瓷厂、富得陶瓷厂”情况属实,反映的“厂子来之前村里地下井水很清澈,来了之后井水被污染了,很浑浊”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1、河南瑞兴堡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分为脱硫塔原料塔冲洗废水和抛光磨边废水,废水均经循环水池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汇集于化粪池,然后经管网排入石林园区污水处理厂;2、河南省富得陶瓷有限公司未生产。日常酚水回用于球磨工段,生活污水汇集于化粪池,然后经管网排入石林园区污水处理厂,检查时未发现其他污水排放口。
石林镇施古道村,位于山城区石林镇陶瓷工业园区北侧,河南瑞兴堡建材有限公司北1公里,石林镇工作人员对该地地下水进行了抽样,未发现水质混浊现象。
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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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理编号D2018111701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山城区石林镇寺望台村河水污染。 山城区     群众反映的“山城区石林镇寺望台村河水污染”情况部分属实,该村南部确有河流经过,但排查中未发现该河流有污染现象。
我区石林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该支流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附近有企业生产及群众生活废水排入,群众反映的“河流污染”问题不属
实。
部分
属实
3 受理编号D201811170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淇滨区黎阳路东段众泰4S店修理车间没有尾气处理设备,尾气乱排 开发区 反映的“淇滨区黎阳路东段众泰4S店修理车间没有尾气处理设备,尾气乱排”情况不属实。汽车在出厂时即安装了尾气处理装置(三元催化器),对排放的尾气进行处理,将汽车排出的有害气体转化为无害气体,只要车辆通过年检即可上路行驶。4S店是对汽车进行维修的场所,不存在汽车行驶、尾气排放的现象。故4S店不需要安装尾气处理设备,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4 受理编号D20181117007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伾山区后毛村西公路东边,挨着石牌坊有个骨头加工厂,臭味太大,老板叫李希宾。 浚县   经调查,李某某饲料厂位于浚县伾山街道办事处后毛村西600米处,年产5000吨饲料。2016年9月,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网上进行了公示。2017年以来,该厂已停止生产骨粒饲料,部分仓库对外租赁。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该厂已无原料(骨粒),厂区内有微量异味,厂区外未闻到臭味。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责令该厂彻底打扫厂区环境卫生,保持厂区环境整洁。
问责情况:无。
5 受理编号D20181117012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善堂镇康村东侧有个兴龙砖厂,噪声扰民。 浚县 经调查浚县兴隆水泥制砖厂,该厂为年产3000万块水泥机制砖项目,位于善堂镇王李村。该厂于2016年11月经浚县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完成备案,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备、检测报告数据达标,由于我县2018年11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最新修订的《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鹤环攻坚办[2018]157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已于2108年11月18日12时停产到位。反映的浚县兴隆水泥制砖厂噪声扰民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善堂镇政府派专人对该公司进行监督。
二是我县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由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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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受理编号D20181117013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善堂镇王楼村内有三家养鸡场,离住房太近,苍蝇太多。 浚县    经调查全村共有三家肉鸡场,三家均属于散养户。善堂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环保相关要求,对三家违规养殖户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和《执法事项提示书》,对三家违规养殖户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和《执法事项提示书》。举报人举报的“村内有三家养鸡场,离住房太近,苍蝇太多”情况反映属实。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责令养殖户按照肉鸡饲养周期,与2018年12月22日之前将现饲养肉鸡出栏后停止养殖,在符合养殖条件的地方另外选址、搬迁,在整改、搬迁前要求只出不进,不得在养殖场周边存放畜禽粪污,所产粪污日产日清。并由养殖场负责人根据相关要求,签订了承诺书。二是由畜牧部门、环保部门及属地政府对这三家养殖户加强监管,督促停产、搬迁、整改进度,不得在原址复养。      问责情况:无。
7 受理编号D20181117014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水峪新村附近有个第二污水处理厂,怀疑水污染 浚县     经调查,浚县中州水务(二污)环保手续齐全并安装自动在线设施。另,该厂每季度比对检测一次,监测数据显示正常,出水水质均达标排放。自2017年10月13日进入商业运营以来,厂区安全稳定达标运行,截止2018年10月底共处理污水223万吨,出水水质均达标排放。另污水处理厂每季度比对检测一次,监测数据显示正常。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企业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各项污染因子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污水在线检测仪定期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运行;三是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避免引起环境污染事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社会各界进行废水处理知识宣传,使群众增强环保意识。             
问责情况:无。
8 第5批受理编号D20181117015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善堂镇镇上德邦利达厂内有企业生产污染环境。 浚县    经调查,反映的浚县善堂镇得德邦利达家具厂内有企业实为浚县徐氏木匠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某,该公司为年产10000套木质家具项目,位于善堂镇创业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西南角(租赁得邦利达家具厂厂房4栋),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备、检测报告数据达标,由于我县2018年11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根据最新修订的《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鹤环攻坚办[2018]157号)文件要求,该公司已于2108年11月18日12时停止喷涂等VOCs排放工段。反映的浚县善堂镇得邦利达家具厂内有企业生产,污染环境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一是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善堂镇政府派专人对该公司进行监督。二是我县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由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9 第5批受理编号D20181117023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钜桥往卫贤004县道上距卫贤镇1公里有个鹤壁宏源塑料材料有限公司,生产PE材料,粉尘污染,路过厂区附近地面都是白色粉尘颗粒。 浚县    经调查,鹤壁市宏源塑料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浚县卫贤镇北一公里,该公司2016年11月,经浚县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完成备案,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执行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管控措施(根据鹤环攻坚办〔2018〕157号管控方案,该公司正在执行停一条生产线、使用一条生产线的管控措施)。院内地面做到了全硬化,环境卫生干净,挤出车间安装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破碎工序安装了袋式除尘器。车间干净整洁,厂区附近地面及四周麦田未发现白色粉尘污染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属地政府责令鹤壁市宏源塑料材料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并每天定时对院内卫生清扫洒水。同时由属地政府加强辖区内类似企业的监管,县环保局加大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10 第5批受理编号D20181117024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善堂镇东善堂村,村支书开的大型养鸡场离居民住房很近,大20~30米,臭气熏天,一到夏天苍蝇很多。 浚县   经调查,反映的大型养鸡场为蛋鸡养殖场,位于村北方向不足50米处,建于2014年3月,建有鸡舍3栋,共300平方米,现养蛋鸡3000只,属于散养户。另外新发现该村除被举报鸡场外还有6家非规模化养鸡场,均在村北。善堂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环保相关要求,对违规养殖户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和《执法事项提示书》以及《善堂镇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告知书》。举报的“离居民住房很近,臭气熏天,一到夏天苍蝇很多”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责令李某某蛋鸡场将现饲养的蛋鸡于2019年10月底之前淘汰出栏后停止养殖,在符合养殖条件的地方另外选址、搬迁。责令另外在养的5家蛋鸡场,15日内建设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并由养殖场负责人根据相关要求,签订了承诺书。责成属地政府、县畜牧局、县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督导检查,加强辖区内养殖场监管力度,确保规模化以上养殖企业粪便污水综合利用。    
问责情况:无。
11 受理编号D20181117025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浚县县城正南4公里附近有鹤壁益民糠醛厂、农药厂,小型蛋白饲料厂等等,白天不排放,夜里偷拍废气,南城区酸味比较大,很难闻。 浚县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水解釜反应过程中需要2%的稀硫酸作为催化剂,在反应完成后将水解残渣排放到排渣房中,在排渣房中会有一些废气产生,废气中含有少量酸味(主要成分为乙酸),公司已按照要求收集处理,但收集处理后厂区内仍有微量酸味产生。反映的“有酸味”情况属实;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鹤壁陶英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手续齐全,治污设施完备,能做到达标排放;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草甘膦原药于2014年7月停产至今;城南蛋白质蒸煮饲料企业未发现死灰复燃的情况;由于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要求不能间断性生产,故反映的“白天不排放,夜里偷排废气,南城区酸味比较大,很难闻”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现异味影响周边环境。鹤壁益民糠醛有限公司已与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废气(VOCs)净化处理合同,总投资360万元,购置国外最新型的转轮吸附处理设施,力争把除味问题做到最好。项目预计2019年3月底投入使用。
问责情况:无。
12 受理编号D201811170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淇县城关镇东街大队泰康路八巷最北头空地全部都是生活垃圾,无人管理。 淇县     经调查,淇县城关镇泰康路路边设有固定的垃圾堆放点,有固定的清运人员,清运人员每日将各个垃圾点的垃圾集中清运。泰康路八巷最北头为胡同的尽头,属于居民进出的公共街路巷,附近住户为了方便自己未将垃圾送到固定的堆放点,而是将生活垃圾堆放在门前附近,以至于无人管理。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专案组责令淇县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街村委会加强环境管理,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对该处垃圾全面清理清运;二是加强对附近村民环保意识宣传,引导其将垃圾堆放到固定垃圾堆放点。目前该处的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                                         问责情况:无 *
13 受理编号D20181117004反映的:淇县北阳镇超限站南边107国道西侧有个预制厂,污水排到沟里,没有除尘设备,粉尘污染严重 淇县   经调查,反应的问题不属实,检查时发现该厂已停产,搅拌机在封闭棚内,物料已覆盖,场内有移动雾炮机,用于生产时对场内喷淋,根据生产工艺,不存在废水外排,检查时厂区周围,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不属实
14 受理编号D20181117005环境信访问题为:淇县西岗镇姜庄村北森达木材厂,噪音大,锯末飞的到处都是。 淇县  
经现场调查,反应问题部分属实。淇县森达木业有限公司长期未生产,吕东顺经营的木头加工点在临时占用该厂西北角进行加工木头。反映的“淇县西岗镇姜庄村北森达木材厂,噪音大。”的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木头加工点已停止加工,正在拆除设备。反映的“锯末飞的到处都是”情况属实。该木头加工点已停止加工,以前加工过程中遗留下锯末未覆盖,遇风容易起扬尘。
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针对该木头加工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专案组责令立即整改,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厂区内锯末立即清运。该木头加工点立行立改,当天对锯末进行了清理清运,并拆除了设备。淇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2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淇环罚责改〔2018〕1020号),责令该木头加工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
15 鹤壁D20181117006
反映的:淇县高村镇花营村西南20里地大用公司养鸡厂,把垃圾都堆到附近的部队农场里,一刮风刮的到处都是。
淇县     经专案组现场调查,淇县高村镇花营村西南20里地并非大用公司养鸡厂,为永达公司第三种鸡场。部队农场原为兵营农场土地,后为安置盘石头水库移民,将该土地分给高村镇花营村村民耕种。经现场核查花营村田地旁边确有一垃圾堆,为永达公司第三种鸡场倾倒,花营村田地并未发现垃圾,如遇大风天气可能刮到周边地里。 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针对反映问题,专案组责令永达公司第三种鸡场立即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该种鸡场严禁垃圾乱倒,场内垃圾规范集中、定期清运,目前该处垃圾已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16 受理编号D20181117008环境信访问题为:鹤壁市淇县西岗镇原庄村第四村民组北200米有家猪场,老板叫介同宾,猪场内化粪池未硬化,苍蝇太多。 淇县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淇县西岗镇原庄村第四村民组北200米有家猪场,老板叫介同宾,猪场内化粪池未硬化”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淇县西岗镇原庄村第四村民组北200米确有家猪场,老板叫介同彬,该厂建有猪舍11栋,目前存栏生3500头,其中能繁母猪280余头,仔猪及育肥猪3200头,在养殖场外河堤西北建有硬化储粪池1个,容积约1500立方米。猪场内没有化粪池,举报反映“猪场内化粪池未硬化”不属实;反映“苍蝇太多”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卫生条件差,管理不到位,易产生蚊蝇。
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针对反映问题,专案组对该养殖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到位:    注意厂区卫生,加强饲养管理 ;喷洒蚊蝇药,消灭蚊蝇。                          问责情况
17 受理编号D20181117009环境信访问题为:淇县高村镇思德村附近大用食品鸡毛厂,每天晚上放一些难闻的气味,影响附近村民,污染空气 淇县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淇县高村镇思德村附近大用食品鸡毛厂为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肉鸡屠宰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淇县高村镇思德村西河,属于大用实业有限公司屠宰厂针对屠宰后产生废弃物处理的一个技术改造项目,总面积26000平方米,法人为杜根喜;工商执照号914106221728705715。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鹤环监〔2016〕068号),2018年8月18日通过自主验收。主要产品为羽毛粉、肉骨粉,主要原辅材料为动物羽毛及屠宰废弃物。该公司共有两个生产车间, 分别是羽毛粉车间和肉鸡屠宰废弃物车间。羽毛粉车间主要从事羽毛粉加工,肉鸡屠宰废弃物从事动物边角料处理,产品为肉骨粉,该公司共建有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设施有冷凝器、滤污器、生物菌床等。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
    问责情况:无
18 受理编号D20181117010环境信访问题为:淇县高村镇和尚庙大队哑巴庄村东北角,有几家喂鸡的,气味太大,影响附近居民。 淇县    经调查,反映的“淇县高村镇和尚庙大队哑巴庄村东北角,有几家喂鸡的,气味太大,影响附近居民。”的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和尚庙大队文礼庄共有韩会喜、秦红喜两家鸡场,该两家鸡场均存在鸡粪乱排现象,有难闻气味。 属实   处罚处理情况针对反映问题,专案组分别对两家养鸡户下达了整改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到位,要求养殖户:将鸡舍外鸡粪立即清理,以后定期进行清理;定期对厂区进行消毒,喷洒蚊蝇药;撒生石灰,减少气味产生。
禁止粪污乱排放;要求养殖户15日内按照“三防”要求建设凉粪场。                       问责情况 :无    
19 受理编号D20181117016环境信访问题为:淇县北阳镇山头村山上有村干部组织的非法开采,污染环境 淇县 北阳镇山头村共有干部7人,其中支书张金贵,村长刘金普,干部张红喜、路金田、耿贵林、刘宝庆、裴树青(女) 。经过对北阳镇山头村相关人员询问调查,该村不存在有村干部组织的非法开采情况。             不属实
20 受理编号D20181117021环境信访问题为:淇县北阳镇史庄村村头大理石厂排废水。 淇县  经现场检查发现,反映的问题的情况不属实,淇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淇县磊鑫天然石材厂进行调查,生产过程在室内作业,主要产生的废水是锯切和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该厂建有2个沉淀池(容积200平方米),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废水流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存在溢流乱排废水现象,检查厂区周围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 不属实
21 受理编号D201811170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黄山路书香名苑小区东门门侧有一个晋味源饭店,油烟味太大,噪音扰民。 淇滨区 经调查,该饭店在2018年10月14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开始装修,装修过程中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目前已装修完,并未营业,已无噪音产生。反映的“油烟太大”情况不属实。该饭店装修完后至今没有正式营业。 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1、后窗户加装防护窗;2、排烟口位置加装朝下弯头;3、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该店开业后将就整改问题进行查看,若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对该店进行处罚。问责情况:无
22 受理编号D201811170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珠江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东100米,有一个老长沙饭店,油烟味太大,噪音大。 淇滨区 经调查,发现该饭店确实存在油烟味大,油烟净化器工作时震动声大,已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饭店立即清洗油烟净化器,清洗完毕后才能继续营业,并要求饭店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并长期坚持,责令该饭店对油烟净    化器加装隔音设施。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对淇滨区龙门水晶城4号楼下老长沙饭店下达当日立即整改通知书。由城管局执法队员现场监督清洗厨房油烟净化器外设油烟管道 ,责令其3日内加装油烟净化器隔音房。问责情况:无
23 受理编号D2018111701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淮河路清华园北门口最东头负一楼片片鱼火锅店油烟味太大,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淇滨区 经调查,该饭店属新开业饭店,并按照相关要求已于开业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该店的位置是地下室负一楼,油烟净化器出口位于地下室,因其经营范围是火锅,现场调查没有发现较重的油烟味,但考虑到地下室密闭的问题,要求其整改油烟管道走向,将油烟管道延伸到楼顶处。 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整改油烟管道走向,将管道走到楼顶处,并注意接口处的密封问题,限五日内整改完毕。问责情况:无
24 受理编号D2018111701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淮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附近,牟山一区小区西门口的人工排水渠有污染,有时候臭味难闻。 淇滨区 该渠为护城河,2016年11月起,因护城河水系施工,部分河段不流通,导致河水长时间积存,水质浑浊、不清澈,有臭味挥发。2018年10月城河施工完毕,河内正式通水,水流通畅,水质清澈,已无污染、无臭味现象。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护城河水系施工完毕通水后,不允许有污染现象,淇滨区政府将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巡查,发挥河长制作用,杜绝河内有污染现象。问责情况:无
25 受理编号D2018111702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上峪乡卓坡村东头大路旁有个石灰窑生产污染环境。 淇滨区 经调查,根据该企业提供2018年8月24日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在闷炉及生产生产期间,均能够达标排放。 不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上峪乡政府将加大环保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环保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制,加大网格日常巡逻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问责情况:无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鹤壁市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7日
投诉举报电话:0392—3371537,邮箱信箱:鹤壁市第3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