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0:38来源:鹤壁日报浏览次数:
6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新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海涛、郑志学、马海澎、牛海民、刘文合、桑剑新,秘书长张尚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强,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三山”统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监管机制,持续优化专项债投向,聚焦民生热点难点,提升项目质效。要锚定乡村全面振兴目标,突出抓好“四高一美”,做强特色富民产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人才引育机制,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要强化为民健康服务意识,加大医疗卫生支持保障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做实分级诊疗与医防协同,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要强化“三山”协同联动,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强主导产业集群,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持续提升区域发展能级。要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抓好相关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强化监督,推动法规落地见效,为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当日下午,与会人员参加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