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红旗
主持人:今年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就要正式实施了,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新规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吗?
郭红旗: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电动自行车使用规模已超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同时,也存在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违规篡改现象严重、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规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主持人:请问郭局长,今年的新规实施后,对我们的消费者来说,电动自行车会有哪些重要改变?
郭红旗: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减少塑料件使用比例,以及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缩短车辆制动距离,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鼓励安装后视镜等,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了非法改装的门槛。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车辆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以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此外,还通过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的日常使用需求。通过放宽铅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可以提供续航里程更长的产品;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了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车型选择的空间。
主持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三、四轮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郭红旗:一是要了解,电动三、四轮车都属于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电动摩托车,电动四轮车属于电动汽车,都应该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二是要辨别合规电动三、四轮车和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通常我们说的“合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车辆,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获得CCC认证、有出厂合格证、有一致性证书。